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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对不锈钢焊接钢管厂家生产许可证与制造许可转换要求

来源:至德钢业 日期:2018-06-09 08:02:31 人气:1181

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国质检特〔2006〕162号《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》要求:自2006年5月1日起,停止受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焊管许可证的申请。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,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主管部门明确要求:

(1)已取得焊管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在许可证有效期内,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,直接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换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,原许可证有效期不变;

(2)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审查部已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企业,继续完成审查程序,发生产许可证证书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(质检中心)既是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,也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评审机构,同时承担了型式试验、质量检验和现场审查的工作。目前重点的工作是坚决贯彻国家行政有关规定,落实特种设备局的文件,尽快完成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工作细则的审核批准,在试行过程中积累经验,解决问题,帮助申请的企业充分理解新的要求,使发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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